主旨:函轉有關文化部為落實藝文採購及著作權保障等相關法規,舉辦三場藝文採購及著作權保障線上說明會,請貴校(單位)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市府113年4月12日高市府文秘字第11301784800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文化藝術價值,保障藝文創作者著作權益,促進文化藝術永續發展,文化部於108年訂定《文化藝術採購辦法》,並於110年會同經濟部訂定《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下稱兩辦法),為落實兩辦法及其相關法規之執行,文化部將於113年4月23日、26日及5月7日上午10時(計三場次)辦理藝文採購及著作權保障線上說明會,期使各機關更加瞭解兩辦法並實際應用於藝文採購及契約著作權利之約定。
三、旨案採線上方式並由文化部委請和鼎律師事務所辦理,請擇一場次報名參加,全程參與者核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2小時,報名網址:https://www.surveycake.com/s/6drRW。
四、隨函檢附市府來函、文化部函、議程及視訊U會議使用說明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