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113年道路交通安全執行計畫行動方案「5-1扎根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交通安全教育」之工作重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為強化學生自行車安全駕駛技能,提升學生道路危險感知意識,培育學生具備守法規、勤禮讓之良好交通素養,並鼓勵學生善加使用無碳交通工具。
三、本項計畫參加對象為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學校,以學校為單位提出申請,課程模組規劃如下:
(一)模組A(初階-駕訓對象為初學者):分二階段實施,透過知能研習及駕照考驗,提供初學者道路交通規則基礎知能及安全駕駛觀念,並練習如何騎乘自行車。經費上限2萬元。

(二)模組B(進階-駕訓對象為已具備騎乘能力者):分三階段實施,透過知能研習、駕照考驗及道路體驗,達到認知、情意、技能全方位學習效果,防範事故於未然。經費上限4萬元。
四、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星期二)止,申請書填

妥核章後,紙本公文交換或郵寄至本局社會教育科林先生收(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電子檔另寄chlin26@kcg.gov.tw,聯絡電話:07-7995678分機3086。
五、申請通過之學校,另由本局提供筆試題庫給學校參考使用,各校亦可自行命題。路考場地可思考繪製標線、設置標誌等情境佈置;知能研習請運用交通安全課程模組至少實施1節,並於成果報告填列實施之主題。